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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一是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职责。提出要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新闻媒体作用,强化举报投诉,实现多方共治。  二是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明确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三是明确工资清偿责任,实行全程监管。在规定用人单位为工资清偿责任主体的基础上,明确了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使用违法派遣的农民工、将工作任务发包等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清偿责任。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必须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地方视情况约谈政府和部门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给...
发布时间: 2020 - 01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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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安委〔2019〕27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19年12月25日下午15时20分许,由四川通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四川省四维高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四川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简阳市十里坝街道兴旺逸景项目,在2号塔机顶升作业时发生失稳倒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为坚决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2.25”事故发生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全国、全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阶段,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真正把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到实处。要从严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建办发﹝2019﹞523号)、《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
发布时间: 2019 - 12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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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建发〔2019〕532号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  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交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要点》(〔2019〕63号)要求,决定启动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起,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启动试运行(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已于2016年5月1日启动试运行),启动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项目按原有方式开展。  二、运行范围  自启动之日起,凡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省本级项目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的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即住房城乡建设厅直接监管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国家投资...
发布时间: 2019 - 12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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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城建发〔2019〕517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城镇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决定》(NO:SC112342),修正后的名称为《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年11月28日起实施。为认真宣传贯彻《条例》,推进全省城镇排水事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我省省情出发,聚焦当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更新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理念,明确了政府部门责任,进一步强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薄弱领域,严格违法行为处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为城镇基础设施整体规划和规范污水排放行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政府部门的监管等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规划和管理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对继续推动行业进步、依法推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事业健康发展意义深远,对于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二、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  各地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是当前全省城镇排...
发布时间: 2019 - 12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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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市住建局 成住建发〔2019〕356号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建部令第4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责划分       市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11个市辖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内市级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和新建的高度10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增项工程(农迁房和工业园区工程除外)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其他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由各区(市)县按属地管理。二、办理规则(一)新建成品住宅。国土出让条件中明确是成品住宅的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土建)与装饰装修工程应同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审查,同步办理一个施工许可证,工程完工后同步开展并联竣工验收及备案。(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需增加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工作由原施工许可发放部门按增项办理。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工...
发布时间: 2019 - 12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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