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建设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并探索支持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长效机制。 《行动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管理、强化实施保障4个方面进行部署,确保2020年前完成现有2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 关于重点任务,《行动方案》明确,要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户名单开展危房鉴定工作。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要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逐户建立档案。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乡)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并将档案信息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形成电子台账。中央下达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发布时间:
2018
-
12
-
21
浏览次数:109
来源:四川日报 脱贫攻坚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补 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1万元奖补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按照200元/人·月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 近日,省人社厅公布,我省新制定了15条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的政策,通过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强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进一步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助力脱贫攻坚。 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15条政策每一条都是真金白银。为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帮助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政策支持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发展,对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规定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吸纳10人...
发布时间:
2018
-
12
-
17
浏览次数:36
来源:四川日报 12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11月底,我省89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2项,剩余57项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实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的函》要求,根据《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从2018年4月起,我省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按月实施清单化调度。 从目前情况看,省整改方案实施进度总体顺利,但有6个市(州)共12条具体整改措施未达到其实施方案规定的序时进度(目前尚未影响到省整改方案实施进度)。其中,攀枝花市3条、绵阳市1条、遂宁市3条、南充市3条、广安市1条、资阳市1条。 针对6个市(州)12条具体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进度、整改进展滞后问题,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6个市(州)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并按照《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整改销号管理要求。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对市(州)整改实施方案中具体整改措施逾期未完成的18个市(州)发送了整改督办函51份,对具体整改措施连续3个月逾期未完成的3个市(州)的4个有关整改责任单位实施了约谈。接下来,我省将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
发布时间:
2018
-
12
-
14
浏览次数:137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网讯 11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成都组织召开全省民营建筑企业座谈会,省内部分民营建筑施工、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听取民营建筑企业家对促进民营建筑企业发展和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正红在会上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再次重申和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表明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和动力、提供了根本指引和遵循。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以鲜明态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张正红强调,建筑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生产行业,在拉动经济增长、推动新型城镇化、吸纳和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预计达1.36万亿,民营建筑企业贡献三分之二,已占全省建筑业大半壁江山,是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当前,民营建筑企业发展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挑战,我们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促进民...
发布时间:
2018
-
12
-
04
浏览次数:55
来源:四川日报 政策亮点 ◎落实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补贴 ◎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打造用能成本优势,通过清理转供电加价、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调整优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开展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 权威解读 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推动降低要素成本,在人力成本、用地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努力让企业成本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这些举措如何推进?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负责人。 降人力成本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1年社保补贴 《意见》提出落实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政策。以失业保险为例,总费率由2015年的3%降为目前的1%,已累计为企业减负近200亿元。 有“降”也有“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出台社保支持政策,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招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可给予3年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意见》强调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补贴。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4年起,我省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照不超过...
发布时间:
2018
-
12
-
03
浏览次数: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