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一是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职责。提出要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新闻媒体作用,强化举报投诉,实现多方共治。 二是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明确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三是明确工资清偿责任,实行全程监管。在规定用人单位为工资清偿责任主体的基础上,明确了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使用违法派遣的农民工、将工作任务发包等特殊情形下的工资清偿责任。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必须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地方视情况约谈政府和部门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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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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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安委〔2019〕27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19年12月25日下午15时20分许,由四川通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四川省四维高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四川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简阳市十里坝街道兴旺逸景项目,在2号塔机顶升作业时发生失稳倒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为坚决防范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2.25”事故发生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全国、全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阶段,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真正把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到实处。要从严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建办发﹝2019﹞523号)、《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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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经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评审委员会评选审定,我司“武海新派美筑项目”顺利通过省标化工地验收。 为迎接这次标化工地验收,公司工程管理部在对各项目的巡检、抽检工作中,加强了对该项目的检查力度,严格把控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为项目的迎检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该项目部在项目经理何斗平的带领下,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质量、安全自检工作,为本项目评为标化工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也充分体现了新瑞人的高标准、高效率、高品质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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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川建建发〔2019〕532号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 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交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要点》(〔2019〕63号)要求,决定启动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自2020年1月1日起,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启动试运行(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已于2016年5月1日启动试运行),启动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项目按原有方式开展。 二、运行范围 自启动之日起,凡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省本级项目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的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即住房城乡建设厅直接监管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国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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